洗腎病友開車免繫安全帶患者向56立委陳情 交部終開放 2006/09/03 蘋果日報 記者:黃靜宜、李姿慧

  交通法規要求駕駛人必須繫上安全帶,但腹部有導管傷口的腹膜透析洗腎病人卻很難做到;在新竹工作的病友張國柱,去年兩個月內竟收到10張罰單,他自力救濟找醫師開證明、再把肚子上的導管傷口照相存證,寫了陳情書給56名立委,終於促成交通部開放腹膜透析病人開車可合法不繫安全帶。
45歲的張國柱已洗腎八年,腹部有根30公分左右的導管,繫安全帶時可能會壓迫到,因此他開車無法繫安全帶,過去被警察攔下,警察多能通融;但去年被連續照相,收了10張罰單,罰金累計1萬5千元,讓他吃不消。

可出具醫療證明
  張國柱昨說,他繫安全帶可能會磨損導管,他的導管曾經破過3次,每次破了就要到醫院消毒更換,十分麻煩;他只好到處找立委陳情。經過兩、三個月的努力,內政部警政署去年12月16日正式發函、由交通部公告,腹膜透析病友若出具相關醫療證明,就可以免予舉發或可撤銷罰單。
  中華民國腹膜透析腎友協會理事長洪春洋昨表示,許多病友也有類似困擾,因為繫了安全帶會比較不舒服,而且緊急煞車時會拉扯到導管,經常須用手去保護導管部位,坐一趟車下來手都痠了。
  交通部路政司專門委員陳彥伯表示,除腹膜透析外,地中海型貧血患者也可免戴安全帽,這些患者只要出具醫師診斷等證明,就不會受罰。但他強調「繫安全帶和戴安全帽規定都是基於交通安全考量,建議身體不適宜者,應改乘其他交通工具。」

交通法規除外對象規定
  開車不繫安全帶可免罰,腹部或上半身其他部位有導管開口,或因疾病不適宜繫安全帶者,有醫生證明認可無法繫安全帶證明未戴安全帽可免罰地中海型貧血或其他疾病不適宜戴安全帽者,出示醫生證明認可不能戴安全帽者不得開車和考照經診斷有色盲、癲癇症等重大疾病等。
資料來源:交通部、公路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