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醫院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修訂條文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1月21日

增修訂條文

原條文

內科審查注意事項:
結核病案件之審查原則:
 
一、 為顧及病人服藥安全,醫師得依專業判斷及疾病管制局修訂之「結核病診治指引」,以開立一般處方箋,或總劑量1個月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
二、 如經醫師診治認為有開立總劑量1個月以上慢性病處方箋之情況者(例如病人需長期出國超過一個月者),醫師應詳述理由。
三、 對於開立總劑量一個月以上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之院所,將依檔案分析結果加強審查。
新增
透析治療造管及植管之執行時機:
 
一、 醫師對需要開始長期透析治療的慢性腎臟病患者,應充分告知不同透析方式之優缺點,並提供病人選擇透析治療方式之機會,始得建立永久性血管通路或植入固定式導管,惟尿毒症狀嚴重需經由暫時性導管施行緊急透析治療之患者除外。
二、 血液透析部分:
 
(一) 暫時性導管之時機 (暫時性導管定義包含股/頸靜脈導管(69006C) 及固定式中心靜脈導管 (47059B 或 47061B)): 重度腎衰竭 【定義為肌酸酐清除率 (CCr) 小於15 ml/min或肌酸酐 (Cr) 大於6.0 mg/dl】,且伴有下列任何一種尿毒併發症者:1.心臟衰竭或肺水腫, 2.心包膜炎, 3.出血傾向, 4.神經症狀:意識障礙,抽搐或末稍神經病變, 5.藥物難以控制之高血鉀, 6.藥物難以控制之嚴重酸血症, 7. 藥物難以控制之噁心、嘔吐, 8.惡病體質 (cachexia), 9.重度氮血症 (BUN > 100 mg/dl)。若不符上述狀況,醫師應於病歷中詳細記載並呈現必須使用暫時性導管之理由。
(二) 永久性血管通路形式之選擇與優先順序
 
1. 血管通路以自體動靜脈廔管(69032C)為首選,首選是腕部之自體動靜脈廔管,其次是肘部的自體動靜脈廔管。
2. 若以上兩種廔管無法做成時,可以植入人工血管(69034C)作為血管通路。
3. 無法做自體動靜脈廔管或人工血管植入者可選擇植入固定式中心靜脈導管(47059B 或47061B)或將病人轉至腹膜透析治療。
(三) 建立血管通路之時機
 
1. 糖尿病腎病變患者接受自體動靜脈廔管手術的時機:

(1.)

肌酸酐清除率(CCr)小於15 ml/min,或
(2.) 肌酸酐 (Cr) 大於6 mg/dl,或
(3.) 預期在三個月後需要透析者。
2.

糖尿病腎病變患者接受人工血管 (AV graft) 手術的時機:

(1.)

肌酸酐清除率(CCr)小於12.5 ml/min,或
(2.) 肌酸酐 (Cr) 大於7 mg/dl,或
(3.) 預期在三個月後需要透析者。
3. 非糖尿病腎病變患者接受自體動靜脈廔管或人工血管(AV graft)手術的時機:
 

(1.)

肌酸酐清除率(CCr)小於10 ml/min,或

(2.) 肌酸酐 (Cr) 大於8 mg/dl,或
(3.) 預期在三個月後需要透析者。
4. 體重低於30公斤以下兒童:肌酸酐 (Cr) 大於6 mg/dl
4歲以下之兒童:肌酸酐 (Cr) 大於5 mg/dl
(四) 病人因故必須接受血管通路重建時,醫師應於病歷中詳細記載並呈現原血管通路無法繼續使用之原因。
三、 腹膜透析部分:
 
(一) 植入腹膜透析導管(58012B)之時機: 預期開始長期腹膜透析前至少兩週或以上。
(二) 糖尿病腎病變患者接受腹膜透析導管手術的時機:
 
1.

肌酸酐清除率(CCr)小於15 ml/min,或

2. 肌酸酐 (Cr) 大於6 mg/dl,且  
3. 預期在三個月後需要透析者。  
(三) 非糖尿病腎病變患者接受腹膜透析導管手術的時機:
 
1.

肌酸酐清除率(CCr)小於15 ml/min,或

2.

肌酸酐 (Cr) 大於8 mg/dl,且

3. 預期在三個月後需要透析者。
 

(1.)

肌酸酐清除率(CCr)小於10 ml/min,或

(2.) 肌酸酐 (Cr) 大於8 mg/dl,或
(3.) 預期在三個月後需要透析者。
4. 體重低於30公斤以下兒童:肌酸酐 (Cr) 大於6 mg/dl
4歲以下之兒童:肌酸酐 (Cr) 大於5 mg/dl
(四) 體重低於30公斤以下兒童:肌酸酐 (Cr) 大於6mg/dl
4歲以下之兒童:肌酸酐 (Cr) 大於5 mg/dl。
新增
    (五) 其他注意事項:
     
23-1. 肝硬化患者可每三個月做一次超音波檢查。
23-2. 申報腹部超音波檢查醫療費用時,若無相關症狀或理學檢查之記載等,應不予給付。
23-3. 對於腹部超音波--追蹤性檢查(診療代碼19009C)其適用於同一病人為同一疾病之目的之再次腹部超音波檢查,為申報適用原則。
23-4. 對於慢性B、C型肝炎在追蹤中發現有病灶,建議以相隔3個月實施一次腹部超音波檢查--追蹤性檢查(診療代碼19009C)為適用原則。
(五) 其他注意事項:
 
23. 肝硬化患者可每三個月做一次超音波檢查。>
兒科審查注意事項:
刪除
 
10. 行IV注射,須重覆點滴注射者,得每三日申報57113B乙次或每日申報39004C乙次。